数字经济下,版权在危机中所面临的古树逢春

阅读(2637)顶(0)踩(0)发布作者:杨静发布日期:2022-08-05 11:04

2022,继农业经济、工业经济这两项传统支柱型经济形态之后,伴随着云计算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,数字经济显然已成为我国第三大主要经济形态。其以算力平台为依托,运用智能算法对大数据进行分析,形成识别—选择—过滤—存储—逻辑链条,以引导、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、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。

从概念上来看,数字经济所涵盖的领域十分宽泛,只要与数据所能产生关联的元素都可纳入范畴。因此,站在文化的角度,数字经济同样可为其赋能,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数据利用引导资源发挥更大效能。

5月,在由国办印发的《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》中明确指出,我国正部署并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,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企业、文化业态、文化消费模式,壮大数字创意、网络视听、数字出版、数字娱乐、线上演播等产业。加速我国文化产业数字化,推进文化强国建设。而对于文化中所不可或缺的版权元素而言,其同样也成功借助政策红利在数字化层面登上新的台阶——数字版权,完成由传统走向先进的转变。

数字版权主要对应活跃在互联网平台上的数字作品,从大方向上主要可分为两类:

(1)传统作品数字化:如纸质书转变为电子版

(2)原生数字作品:即出现便以数字形态存在于互联网中的文化产品

相较于传统版权形式,数字版权在版权登记与登记后的行为追踪方面具有极大优势。包括数字媒体加密(数字指纹、数字水印等)、用户环境检测、用户行为监控、结合大数字预防非法内容注册以及更为灵活高效的认证机制、存储管理等。

据中国版权协会发布的《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》数据显示,2021年,中国网络文学产业规模达358亿元,同比增长24.1%;网络文学的IP全版权运营也对游戏、影视、动漫、音乐、音频等合计约3037亿元的市场等造成影响。

但数字作品由于本身具有可复制篡改等天然属性,加上网络社会的高度自由,使得与数字作品相关的版权纠纷层出不穷,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影响巨大。据相关资料显示,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盗版损失约为62亿元,受影响创作者达6万名。还有今年7月7日,英雄联盟知名主播“PDD”在网络上针对此前其在直播中演唱《向天再借五百年》,被歌曲著作人、著名作曲家张宏光状告侵权一事进行公开道歉,再次将版权问题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。

因此,在数字版权成为我国数字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元素,为推动数字经济高速发展发挥巨大助力的同时,我们同样不可忽视其背后所隐藏的风险与漏洞。

2021年6月1日,在由国家版权局举办的2021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中,不仅有效反应国内知识行业对当前版权工作的认识,同时在行业自律层面提出了进步思路。在《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》中,超过9成的网络文学平台认为针对打击盗版最有效措施是“关联平台加强盗版内容检索能力和版权保护意识,封锁盗版账号/网站/内容”,以及“主管部门对搜索引擎、应用市场等平台提出要求,封锁盗版渠道”。由此可见,平台在中国数字版权保护相关工作中,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,同时也对平台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。

作为四川版易文动与新华文轩四川数字出版传媒、中国网安共同打造的基于知信链的运营平台,版易易致力于打造全版权行业生态体系,为内容创造者提供从侵权维权监测到数字资产上链,交易、分发等全行业生态服务。

未来我们也将借助数字经济时代下的科技发展与政策福利,搭建并完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、产业聚合平台、异业整合平台,让版权更具时代价值!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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